最近发现济南各大路口的摩托车禁止标志没了,只剩下限速标志,那是不是意味着摩托车走经十路主干道合法化了?
这个问题一般人还真答不上来,必须交警来回答才有权威。我个人理解,别看把禁摩标志摘掉,不一定就是放开了这个禁令,比如,过去还有禁止人力车和畜力车的牌子,虽然现在也没有了,但是不代表这些车就能上路。
这个问题是我提问的,也是最近突然发现经十路各个路口的限禁摩托的标志都去掉了,只剩下限速标志了,开车倒是无所谓,可是我有时候骑摩托也比较多,原来有摩托禁行标志的时候,按照法规都是走非机动车道,现在没了,摩托车是否可以走机动车道,有一次在路口等信号灯,我问过一个执勤的交警,可能当时晚高峰太紧张,他也没说出个所以然。
其实我最担心的是,我平时走经十路两侧非机动车道,车道上有电瓶车、自行车、摩托车、行人,一些逆行的还需要你让着他,还有的时候一些汽车司机占用非机动车道拐弯,丝毫不顾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做不到车让人,所以综合这些因素,万一哪天出了点交通事故,我是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对方或交警一致认为我是机动车,不该走非机动车道,算我的责任,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所以,目前没有禁行标志的情况下,是不是意味着摩托车可以走机动车道?或者还是不行,有没有济南的骑友,或者懂济南具体交通规则的人士来回答一下?谢谢!
上月打过12345,法治科的交警答复是,在有明确指示的路段按指示行驶,在没有标示标牌指示的路段可以选择走最右侧机动车道,是最右侧机动车道,不是公交车道。如遇交警拦车执法,可申请行政复议,拒绝签字
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有更严格的政策执行了,自从十月一之后济南所有的加油站,是所有的!!一律不给无牌无照的摩托车助力车三轮车加油,而且执行的非常严格,直接把无牌无照的抹杀掉了。加油需要带着行驶证驾驶证或者,,少一样不给你加。以前有禁行标志也能骑,交警也不说啥,只要你证件齐全。现在是天天逮黑摩。正规军根本不用怕!
目前我只知道济南市放开了“跨斗儿摩托车”就是20多年前马路上盛行的可以乘坐三的人那种!路上没有摩托车的进行标志可以理解为放开咯,但不一定真的放开!最好还是去交警部门证实一下比较好!还有,楼上帖子说到马车的进行标志早就扯掉了,不代表就可以让马车上路了!这话不严谨,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用马车这种古老的运输方式!?早就饿死了不是?
济南洪家楼骆驼专卖店买到了一双浙江驼鑫生产的鞋子。标志里面有个驼字,这是正品吗?
1、骆驼本身就是国内山寨牌子发展起来的,跟出骆驼香烟的骆驼公司毫无关联,但前期宣传时候一直在模糊很混淆。
2、这些年以加盟店和注资进入二三线百货商场和大超市搞得有点名声了,价格倒是上去了,但里真正户外用品质量和设计相差甚远,真正户外圈野驴圈对此牌子嗤之以鼻,就如同F1里出现了个宝马Z1或马自达6。
3、涌现出了一批山寨此牌的各种“骆驼”,其实也说不上山寨,因为也都是温州常州等地注册下来的,性质在同一个水平线。
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和管理,保护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规划、设置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在城市建(构)筑物、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部空间,城市道路及各类公共场地,以及城市之间的交通干道边发布的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
本条例所称牌匾标识,是指机关、团体、院校、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其经营、办公场所或者建筑物控制范围内,设置与其注册登记名称相符的、带有名称、字号、标志等内容的起提示作用的各类匾额、标牌、标识、指示牌,包括店招牌匾和楼宇标识两大类。
第四条 户外广告设置应当与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统一规划、分区控制、美观大方、确保安全、信息公开,广告用语用字应当准确规范。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规划、设置和管理等工作的领导。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管理工作。区(县)城市管理部门依照职权划分,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自然,和规划、城乡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安、财政、发展和改革、国资监管、应急管理、文化和旅游、城乡水务等相关部门和公益广告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开放,将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以及户外广告设置方案、设置人、设置申请和批准等有关信息纳入该系统,方便设置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和有关管理部门查询和监督。